【相城区】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考
2023-09-20 09:11:15 作者:相城区关工委 阅读量:769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由于未成年人群体的特殊性,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受外界多重因素影响,更易发生个人极端行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谈一下粗浅看法。

一、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和个人极端基本情况

(一)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

从全市范围看,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6月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9070人,位居前五的罪名分别为盗窃、聚众斗殴、强奸、抢劫、寻衅滋事,共占比67.4%。

(二)未成年人个人极端基本情况

近年来,未成年人自杀、轻生等个人极端行为呈逐年递增态势,主要集中在家庭、个人、学校3个方面,反映一些家长传统“家长式”思维固化,个别学生心理受挫能力较弱,部分学校仍存在“唯分数是从”价值导向和评价标准。

二、未成年人犯罪和发生个人极端行为的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低龄化。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710人,较2020年增加3451人,增幅达39.6%。以苏州为例,2022年高频入所未成年人中,年龄分布主要以14至16周岁为主,最低年龄仅12周岁,犯罪低龄化趋势日渐明显。二是犯罪成员团伙化。不少未成年人受从众心理支配较大,大多通过社交途径自发结成犯罪团伙或主动加入他人犯罪团伙。以苏州为例,2017年至2022年5年时间内,参与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共计265人,且呈逐年快速递增之势。三是文化素质低级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本地户籍中以初中刚毕业或在校生、中专生为主,流动人口中以小学和初中学历为主。由于文化知识水平较低,直接导致未成年人对外界不良影响缺乏识别能力或抵制能力。

(二)未成年人个人极端行为特点

一是突发性。未成年人正处成长阶段叛逆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稳定,极易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在面对危机状态时缺乏冷静分析和理智思考,加之其行为和心理的自我调节控制能力较差,思想容易变得狭隘和极端,轻生念头常常在很短时间内形成且多付诸行动,令人防不胜防。二是持续性。由于未成年人自杀事件十分敏感,容易引发网民持续关注、广泛讨论。部分网民受利益驱动,企图通过对敏感事件的深挖细查来吸引关注并获取流量。该持续性行为若缺乏良好的引导和管控,极有可能侵犯未成年人群体的正当利益,形成不良社会风气。三是冲动性。部分网民把互联网作为情绪宣泄的空间,利用片面化、感性化、情绪化的言论,宣扬不良价值观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一旦受到不良思想侵害,极易产生悲观、厌世心理,甚至采取极端行为。四是敏感性。未成年人保护牵涉教师、家长等多主体管理职责,以及教育、公安、卫生等多部门安全职责,在舆情处置过程中,稍有不慎极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杜撰炒作来攻击社会体制,从而煽动公众对立情绪,引发社会敏感案事件。

三、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离不开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共同努力,只有三方相互配合、共同发力,才能使青少年接受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据了解,当前普法教育课程在中小学教育中开设不够均衡,存在表面化、普及率低、覆盖面窄等现象,从而导致法治教育工作成效不明显。同时,家庭环境也是影响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因素。一些家长一味以学业成绩这一标准衡量成功与否,继而加深两代人之间的隔阂,导致孩子萌生采取个人极端行为念头,还有一些家长对孩子溺爱严重、疏于管教,进而导致未成年人任性霸道、蛮横无理,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处理难度较大

我国立法对犯罪未成年人持挽救和宽容的立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无论犯何种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的人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8类罪行负刑事责任。在执法办案中,很多实施盗窃、抢夺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都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抓获后只能警告或训诫处理,难以起到实质管教和有效震慑作用,逐步陷入“抓了放,放了再抓”的恶性循环,使其最终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

(三)对新兴业态领域等场所的监管存在漏洞隐患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娱乐场所竞争日趋激烈,经营者往往容易忽视责任、放松管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以图获取高额经济利益。比如,有的电竞酒店存在接纳未成年人无限制上网、未如实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问题,成为逃避监管风险的“网吧替代品”。有的密室及剧本杀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包含血腥、暴力、恐怖惊悚内容,甚至存在涉及毒品情节,但商家并未履行提醒义务,提醒未成年人不宜游玩或剧本含有少儿不宜内容,最终导致该类场所成为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

四、对策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汇聚工作合力

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和未成年人自身,保护和预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治理工程。一方面,要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和形势,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举措,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合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见行见效。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通过法治宣传、政策引导,让更多社会组织配合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法律救助、教育矫正、网络保护等服务,达到提质增效、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效果。

(二)落实源头预防,有力消除隐患苗头

一是从家庭生活入手。家长应加强与未成年人、学校的互动,全方位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和价值取向,给予应有的支持和纠正。二是从学校教育入手。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突出抓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压实中小学教师日常教育管理责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指导学生自主调控情绪,循序渐进解决重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三是从公安机关入手。公安机关在侦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严格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做到教育、惩罚有效衔接,全面规范、细化具体流程,切实提高可操作性,真正实现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有效教化。

(三)加大监管力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建议立法机关明确将电竞酒店、剧本杀、点播影院等列为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适用范围,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建议协调确定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的行业归属和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公安机关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治理,加大对网吧、KTV、酒吧、出租屋、旅馆等行业清查力度,重点打击整治非法容留未成年人住宿、性侵拐卖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参与校园欺凌和盗窃、黄赌毒、诈骗等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