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部署全国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06-01 02:50:46 作者:苏州市关工委 关怀 阅读量:1084

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之前,5月28日下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国各地设立分会场。国务院副总理、领导小组组长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团中央负责人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2021年工作要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5个文稿。

孙春兰副总理指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实的法律保障,顺应了时代发展和群众关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未成年人重视关怀。各级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是贯彻法律的重要举措。

孙春兰副总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关爱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完善举措推动法律的贯彻执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依法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杜绝色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全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各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转化为工作成效。

江苏省副省长胡广杰,苏州市副市长曹后灵和市37个部门和单位相关同志在南京、苏州分会场参加会议。在全国会议结束后,胡广杰副省长就全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做好工作进行部署。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关爱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会议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站位,凝聚共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合力守护未年人健康成长。他强调,要强化家校联动,强化家庭教育培养、品德心理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多重保护,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保护和安全保护,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关心关爱困境儿童,落实兜底监护和法制教育责任,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要建立协调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