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积极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目标,紧扣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不断加大培养力度,积极创新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培养质量,基本建成了一支与苏州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一、强化政策保障,凝聚推进合力。
一是设立培育专项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培育资金外,苏州市专门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2016年以来累计下达市级财政资金1580万元,用于农民常态化培训、外出学习考察、教材编写等方面。二是落实社保补贴政策。2015年10月,苏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明确社保补贴标准、认定条件和发放流程,在全市建立了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保补贴制度,已向2456名新型职业农民发放社保补贴资金3112.0万元。三是完善农业融资政策。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惠农贷”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等提供融资服务,破解融资难题, 2019年发放贷款贴息补助300万元,帮助361家农业经营主体成功申请“农发通”“担担合作”贷款项目,为6.5亿元贷款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四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2019年,制定《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将一批教学实力好、示范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农院校和产业基地纳入市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目前,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农民教育培训基地28家,实现涉农市区全覆盖,其中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9家,苏州大学、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培训中心5家。
二、强化精准施策,提升培育质量。
一是实施定向委培。自2010年,张家港市启动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人才以来,苏州全市累计培养本地户籍初、高中毕业生1169名,在已毕业的505名委培生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等农业农村工作的占比达88.5%,为基层源源不断注入新鲜高素质人才力量。二是启动学历提升。2020年,在省内率先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依托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财政补助学费方式,鼓励45岁以下、大专以下学历、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大专学历提升,首批共有136名新型职业农民通过招考。三是探索线上培训。2020年3月,与苏州大学联合推出省内首家高素质农民线上培训平台,确保疫情期间农民培训不停课,首批上线40多门在线课程,并聘请农技推广专家和高校教授开设2期直播课程,2600余人次在线观看,4300余人次回看,受到农民好评。四是组织常态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现代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融合发展,2015年以来,通过分产业、分层次、分类别累计培训农民63019人次,并组织3期58名新型职业农民典型赴台湾省参观、学习和交流。
三、强化认定管理,注重典型带动。
一是推进认定工作。各市、区根据本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与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自2016年以来全市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714名,其中45岁及以下占比62.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47.7%。二是开展动态管理。建立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档案,对进入数据信息库管理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年度复核,对468名因年龄限制、行业结构调整转入其他行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程序退出,并及时掌握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培训需求等情况,开展跟踪服务。三是突出典型示范。苏州市始终把营造“农业经营有效益、农业产业有奔头、职业农民有体面”良好氛围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多层面、多角度、多渠道树立和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典型。2020年8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大型新农技能挑战节目《超级新农人》系列节目,首期聚焦苏州7位不同行业新农人。开展2018年、2020年度苏州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并通过局官微对十佳农民事迹进行宣传。编印《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群芳录》,集中宣传65位新型职业农民优秀事迹,让广大农民学有样板、干有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