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苏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市关工委专题学习贯彻
2026-05-08 15:32:27 作者:苏州市关工委办公室 阅读量:91

2026年5月1日,《苏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专门规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苏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迈入法治化、系统化、专业化新阶段,为全市百万少年儿童筑起一道坚实有力的“心灵防护墙”。

《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覆盖总则、政府统筹、学校推进、家庭守护、社会支持、法律责任、附则,清晰划定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责任,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和清晰的行动指南。

政府层面将学生心理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化督导与人才建设,完善医教协同、升级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学校落实五育融合,开齐心理健康课程,标准化建设心理辅导室,为学生配备成长导师,常态化开展心理测评与疏导;家庭强调家长履行监护与陪伴责任,科学教养、及时干预;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开展宣传服务、消除偏见歧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呵护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良好生态。

5月7日,苏州市关工委召开主任(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条例》精神。驻委成员逐章研读、深入交流,精准把握立法初衷、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明确将《条例》作为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遵循。全市关工委系统要深化家校社协同,凝聚育人合力;立足职能、发挥“五老”优势,聚焦重点学生群体精准帮扶,要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融入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护航青少年成长的实际行动,为青少年传递正能量、筑牢心理防线。